“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提出要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提升产业链和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小农户作为我国农业经营主体,因“小而散”的特点处于农产品与食品价值链的初始端,无法有效与蓬勃发展的大市场相结合。以数据和技术驱动的新零售平台,打造了“线上+线下”的现代物流与数字化订单农业深度融合新模式,推动特色农产品精细化、标准化和数字化改造。该模式让小农户从分散、孤立的生产单元升级为现代农业数字产业链的一部分,让农民从高端农产品增值中实现技能和自身价值的提升,让消费者从提升的农产品品质中受益,实现了现代农业“产-供-销”三大环节的有机衔接。
以往的政策支持措施也对小农户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了大量的帮助,但在激发小农户主动参与农业现代化转型方面还存在瓶颈。有关促进小农户农业数字化、现代化发展的政策设计,一方面要补足小农户在以上几个方面的短板,另一方面更应该注重激发小农户发展数字农业、现代农业的内生动力。只有让小农户积极地参与到现代农业的建设中,使数字农业的价值增长激发小农户再生产的积极性,才能够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据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会同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监测,2019年全国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2693.1亿元,同比增长28.5%,其中832个贫困县农产品网络零售额为190.8亿元,同比增长23.9%。同时,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全国行政村通光纤和通4G比例均超过98%,贫困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9%,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达46.2%,全国农村网商突破1300万家,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已覆盖全国3/4的行政村,乡镇快递网点覆盖率达到96.6%。2020年一季度,832个贫困县农村电商实现逆势增长,农产品网络零售额83.2亿元,同比增长49.7%。
1 我国数字化农业的发展路径及特点
数字化农业在我国已形成较为灵活的多元组织模式。参与主体除农户、合作社、农业企业外,当地政府也发挥着关键作用。各地产业基地在经济基础、地理条件和市场发展程度等方面呈现明显差异性。
经济基础决定数字化农业组织模式和品牌的阶段性差异。山东淄博高青县素有京津冀地区的“菜篮子”之称,其特色农产品产业基地的发展更多依赖市场。湖北武汉花湖村的强鑫蔬菜专业种植合作社采取“合作社种植基地+农户”模式,利用新零售平台销售大数据对需求的准确把握,满足本地消费者的需求。四川省丹巴县八科村和成都市郫都区汉姜村的高端蔬菜种植,通过“公司+种植基地+农户”的生产模式,与新零售平台共同打造了“baby菜”“高山鲜”等新品牌,供应半径已从成渝地区扩展至大湾区和江浙地区。
市场发展程度决定政府扶持“新零售+数字化农业”的方式。新零售平台成为其产品稳定销售渠道后,产业基地通过与贫困户签协议、预付收购金等方式解决销路和资金短缺的问题。丹巴县中高端蔬菜品牌目前价格高于同类产品一倍多,在政府没有过多支持的情况下,公司已实现盈利,并通过租用农户土地、雇工并与农户提成分红等方式,帮助农户脱贫增收。
2 新零售如何推动数字化农业的升级
“新零售+大数据”挖掘需求,带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产品价值创造。新零售平台采用“门店+线上”APP支付模式,积累了海量的消费记录和消费者评估数据。大数据分析能精准识别消费者偏好,挖掘消费需求,亦创造需求,使农产品品质逐步提升,推动特色农业由增量向提质升级。一是识别消费者的某类具体需求,并将符合这类需求的产品做到极致。例如,新零售平台携手玉知禾农业有限公司在郊区利用智慧大棚开发了“baby菜”品牌,充分体现鲜嫩的产品特质,更适宜儿童食用,提高了产品溢价。另一种是融合消费者多类型需求创造满足复合型需求的新品牌。“高山鲜”品牌抓住消费者对生态环境、口感、应季需求,在四川甘孜、阿坝和凉山州等高海拔地区发掘了豌豆尖、黄金荚和自然熟番茄等生态农产品。
数字化供应链协作体系,降低隐性交易成本、提升物流管理效率。传统农产品供应链存在流通环节多、损耗多、运输效率低等难题。新零售平台的供应链管理对农产品加工、物流、仓储以及分拣、包装和检测等环节执行严格标准。各环节流程实行标准化、信息数字化,实现农产品全程可追溯,通过大数据计算出供应链各环节的成本和收益,有利于各环节交易信息透明,规避中间环节吃差价,降低交易成本。
数字化订单农业推动农产品标准化与数字化生产。首先,特色农产品可以标准化和数字化,比如蔬菜和水果的表征能够统一,并且符合新零售平台精准识别的市场需求;其次,以订单农业的方式与新零售平台签订交易协议;最后,新零售平台是其产品的主要销售渠道。由此,新零售平台与特色农产品供应端形成长期固定的交易关系,根据生产和物流成本等形成双方联合定价,交易量由大数据需求决定。大数据需求所确定的农产品生产和供应标准反向推动农产品生产的数字化改造,使农民生产技能得以提升。例如,“baby菜”的智慧农业生产启用了智能大棚、水肥一体化、自动喷灌等设备,这要求管理人员实时监控植物的生长动态,并掌握设备操作的技能。
3 政府如何推动特色农业数字化升级
“新零售+数字化农业”对特色农业的数字化发展起着积极作用,对产业扶贫和农户技能提升有正面影响。因此需要借鉴这样的模式,多方扶持特色农业数字化升级改造。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地对特色农业产业予以补助与政策支持。对生产成本较高的欠发达地区,通过招投标引入后期运营的公司或基地共同设计相关的设施建设,使得基地设计之初便达到对接新零售平台产品销售的种养标准;对物流成本较高的偏远地区,补贴物流企业,使冷链运输体系和供应链有效衔接;对具有一定市场基础的特色农产品生产企业提供低息贷款或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激发企业打造高端农产品品牌的积极性;健全农业保险机制,降低企业和农户在生产端的风险。
建立特色农业生产、供应的信息平台,为发展数字化订单农业提供信息参考。新零售平台虽然在市场需求端可以通过大数据实现信息流通,但在供应链管理和生产端可能存在信息流动不及时的问题。在借鉴“盒马村”模式,推进数字化订单农业时,首先要特别注意审核销售平台的营销能力与信用水平,保持一定的准入门槛;其次,对于与平台衔接的主体,采用助农奖补政策,支持一批真正能够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的大户、合作社、农业公司或生产基地。例如,以帮扶小农户的数量、规模作为标准对以上参与主体进行补贴或奖励。最后,建议进一步加强数字化订单农业相关研究,探究其关键风险因素,设计相应的风险保障体系,建立与完善数字化订单农业的管理制度。
为协助供应链实时调拨产品、匹配需求,可以建立同类产品供应商的信息交流平台;分享农产品历史交易数据,为订单农业的签订提供参考;构建特色农业地区的就业和技能信息分享平台,协助返乡人员和专业人员掌握智能化生产和管理技术。
搭建公共部门较完备的专家诊断和技术咨询平台,推动特色农业的标准化建设。特色农产品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产品提升需要专业的技术指导,标准化较为困难。可以借助相关专家体系,将特色农产品品种、病虫害专家诊断资源、种养技术等信息在平台上共享,及时解决农户、基地和公司等在生产端的疑难问题;政府、科研单位与农业经营主体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公共部门科研成果产业化的同时,降低企业推广和采用新品种、新技术的成本;联合数字化农业生产链条各主体,打造特色农业的行业标准体系,带动供应链各环节的技术和管理升级。
进一步发挥农村电商扩大内需的作用,以大数据为驱动加强农村电商创新。实施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让农产品运得出、供得上、卖上价;推进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各类产业园、示范园、孵化园和服务中心、村级站点、物流配送点的资源、信息及人才共享;鼓励电商平台下沉,构建平台与农户间有效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畅通供需信息对接,扩大线上消费渠道;引导新零售、在线餐饮、在线旅游、在线教育、休闲娱乐等业态参与到农村互联网生态建设中,带动电子商务的全面发展,激活农村消费、释放消费潜力。促进农村电商有关数据互联互通,建立基础数据库,推进交易信息共享、信用信息共建、监管信息互换,挖掘电商实时交易大数据,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电商创新,以需求侧数据抓取、统计、分析和应用为基础,加快农业各行业改造升级,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满足有效需求、激发潜在需求;开展区块链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方面的应用试点,推进农产品品牌化建设,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信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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