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扩大的定位与被挟裹的战略定位
诞生于上个世纪70年代的定位理论,引进中国后,其实践在18、19年前后发生了一些变化,有值得肯定的地方,也有值得反思和商榷的地方。
因为在一部分公司和品牌的推动下,出现了众多跨行业、跨领域、跨专业的学习者和实战者,其中有些人在企业的品牌经营中实践有成,开始基于自身的需求和理解,对定位、对心智认知、对心智资源、对战略定位提出了各自的观点和见地。
这本是好事情。因为理论的生命在于解释现象、理解实质、把握规律、指导实践以至于进一步创造发明新事物,大师们创造理论的目的就是完成这些任务。
定位理论的火热说明了它的效用价值,这也是正面说明了真理论的巨大力量。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却发现除了基于品牌营销范畴的定位理论的火热之外,迈克尔波特教授的基于竞争战略、竞争优势理论体系的战略定位,却被有意无意地挟裹着变成营销、广告、传播领域里的“品牌定位”、“定位理论”的“一种相同学说”,进而被前者用作自身理论的“背书”和背景。这于真正的战略定位理论框架无伤大雅,但却有一层误导乃至扭曲的不良后果在其中出现了。

任何时代的任何情景,战略所要研究的领域都是决定生死存亡的领域,差之毫厘谬之千里的事是万万不能含糊的。战略定位是战略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战略决策的结论之一,是战略方向的指针,也是战略目标的定义,如果用品牌定位置换战略定位,于企业经营而言,基本上等于是以叶障目了。
基于市场营销领域和营销学的品牌定位理论也确切有用,要认真学习与实践应用,在应用的时候,应该清晰准确地把握住该理论的真正内容和有效应用范围,以避免出现把阿司匹林当作阿莫西林使用的笑话。
因不知情、不知道而用错药有情可原,因为商业利益而刻意引导他人将战略定位与品牌定位混为一谈,甚至不加前提假设和使用条件地用“战略就是定位”、“定位就是战略”去混淆、置换甚至掩盖战略、战略定位与定位理论的关系和本质区别,对于信奉者的经营实践就造成了真实风险。
如今的定位理论,已经被人为的在定位咨询从业者和宣传者角度,被固化成“战略就是定位”或者“定位就是顾客心智认知中一个认知点”这样的描述内容和宣讲方式,这就在客观上——不管有意无意,都是把战略“泛‘定位’化”了。
对于这样的事实,我们必须认识到的关键点,是战略理论不是营销理论,战略学也不是营销学,而基于竞争战略理论体系的战略定位与基于市场营销、品牌传播和消费者认知的定位理论,其实不同,本质上区别巨大。
02
战略学不是营销学
战略理论也不是营销理论
战略与营销二者有着诸多的交集,甚至还有战略营销这样交叉学科式的营销方法和理论框架,尽管二者可以互相促进,并且能互相强化彼此的效用,但二者之间大部分内容上仍然是独立的。
也许当年《哈佛商业评论》挖掘的背后信息是对的:迈克尔.波特在1980年代先后提出竞争战略和竞争优势框架之后,又在十多年之后的落定之作《什么是战略》里,更新了曾经在《竞争战略》里只是略微提到的“定位”概念,将之提炼为相对新的“战略定位”框架(1996),这个变化受到了特劳特和里斯的“定位理论”的影响。

但即使如此,在我们深入研究过波特三部曲之后,仍然会得出,其实二者之间只是部分类似,甚至在《什么是战略》里波特教授还从根本上将定位的概念定义在供给面——将定位称之为“供给面的差异化函数”,“也就是说在活动(注:企业的价值创造活动)上的差别性”,并且明确指出“定位绝非需求面或客户的差异化函数”。(《竞争论》,2012(3):P047)
所以,迈克尔.波特的“战略定位”,并不在消费者的心智认知中,而是在基于“五种竞争力”和“价值链”所构建的竞争优势中,是一系列企业经营活动中所采取的与众不同地独特地价值创造活动——并由此在产业和市场中形成“己方具有优势的位置”。(注:关于“定位绝非需求面或客户的差异化函数”,后文会展开阐述)
波特说,战略的本质存在于活动之中,在于选择以不同的方式来执行活动,或执行与竞争者不同的活动。否则,战略不过是一句营销口号,经不起竞争的考验。(《竞争论》,2012(3):P038)基于此,其实战略定位本身,也即意味着企业开展不同于竞争者的经营活动,或是以不同的方式开展类似的经营活动。
那么,很显然,我们从上面的内容里看见了跟特劳特和里斯的“定位理论”所一再谈及的心智认知、空白心智资源、外部视角等概念几乎完全无涉的事实。

营销学其实包含很多精彩的内容和框架,比如有效的消费者需求,比如经典的营销4P框架,比如鲜明的品牌定位,比如营销策划环节的天才创意,但这些内容,是服务于战略的总体要求的,是促成企业通过战略实施,得以取得目标成果的具体经营活动中的一种活动:一类有益于战略实施,但本身并不能涵盖战略——正相反,它却涵盖于企业价值链所包含的基础活动之中(价值链的基本活动包括从外部物流到市场营销、服务等若干种价值活动环节,是战略结构的一部分),是被战略所整体管理的活动。
有效的营销可以促成战略的实现,更可以帮助企业通过建立战略定位,进而在竞争中获得自己的竞争优势。但如果一个企业想要基于某个营销概念(如,某个空白的心智认知点)去建立战略定位,需要企业为自己量身打造出一整套能有效运作的经营活动(即特定的企业价值链及其内涵的价值创造活动),而不仅仅是“抢占心智认知”。
为什么我们说经营企业是做企业而不是占领认知?“做企业”也包括获取消费者认同——消费者心智的认同,但获得消费者信者的认同,却需要先在现实中,高效地努力经营企业创造具有独特性的产品和服务。做企业的“做”,是由战略实施所要求的各种经营活动构成的,要做消费者,做产品或者服务,要求做到消费者心智中,也要求做到别人不能复制覆盖的独特性壁垒之内。

我们其实从华为、苹果、亚马逊、阿里巴巴、TikTok、特斯拉等企业的崛起中,稍微留意就能够发现,这些企业从来不谈消费者空白心智资源,甚至乔布斯还直白的说消费者不知道自己要什么,调研消费者没有用,那么,这样的事实该如何解释呢?但这些企业家开口必谈战略,所有的阐释都是从“我是做什么”的这样的战略性问题开始。这些鲜明的对比,很值得所有关注战略、战略定位和定位理论的人们认真思考和审慎判断。
文章 :王力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