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晚, *ST科迪晚间公告,9月8日公司收到河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明,科迪乳业2016年至2018年,累计虚增收入8.43亿元,累计虚增利润3亿元。科迪乳业未按规定履行2016年至2019年有关临时信披义务,2016年至2018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实控人之一张清海釆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公司及张清海等人处以不同金额罚款。
科迪乳业《2016 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 存在虚假记载:
科迪乳业《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 3.3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 1.18亿元。;
科迪乳业《2017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 2.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 6864.13万元;
科迪乳业《2018 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 2.97亿元, 虚增利润总额 1.13亿元。
依据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
(一)责令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 款;
(二)对张清海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
(三)对胡文猛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四)对刘新强、张永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五)对崔少松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六)对张枫华、李盛玺、王守礼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当事人张清海的违法行为恶劣,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依据 2005 年《证券 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 115 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我局拟决定:对张清海釆取 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