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行15年,我深刻理解了两件事

默认 2022-04-26 14:22 

中国农业出版社即将出版农本咨询创始人贾枭的首部专著《贾枭谈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本书是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农本方法”的首次系统输出。本文讲述了“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是‘系统工程’和‘战略工程’”,这是贾枭先生15年实践的总结,也是“农本方法”之一。

入行15年,我深刻理解了两件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是系统工程,也是战略工程。

01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是系统工程

早年,我对农业品牌建设的认识停留在宣传推广层面,认为农业品牌化就是做创意,做宣传,通过设计提升形象,通过推广扩大知名度。

随着实践的深入,我认识到农产品品牌建设不能只“穿靴戴帽”,必须“内外兼修”。换句话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不能只有形象设计、宣传推广等一系列“面子打造”,也得有品种培优、标准化建设、组织培育等一系列“里子工程”。只有与产业建设结合,“表里如一”,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才能够深入、系统,也才能持续成功。

更为重要的是,随着认识的深入,我们看到了品牌和产业的关系,认识到了品牌与产业发展各环节、各板块之间密切相关、相互作用。比如,品种影响品质,品质影响品牌;标准化提升质量安全,质量安全确保产品畅销;品牌助力优质优价,产品优价促进生产提升……

因此,基于品牌与产业发展的关系,我们提出并践行以品牌为抓手,按照“一切围绕品牌、一切为了品牌”的指导思想,通过品牌建设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理解了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系统性”,有助于我们在品牌建设中把握全局,而不至于一叶障目、以偏概全。同时,认识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是系统工程,有助于我们科学制定计划,确保品牌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

02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是战略工程

不同于一般农产品品牌或工业快消品品牌,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是一地发展经济的战略抓手,其目的是培育让更多人参与并从中受益的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使一地的人财物等资源实现高效利用,可谓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因此,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必须进行战略选择。

首先,选择哪个产业创牌?

要对当地产业的市场前景有所判断。

实践中,我们选产业打品牌,一个重要的判断标准就是看市场是否需要,能否实现溢价。如果市场不需要,或较难实现溢价,那么这样的产业打品牌的意义就不大。比如前两年,我们在湖南某县考察,不建议该地选择特色产业大豆打造品牌,就是因为当地大豆主要给豆制品做原料,且本地大豆收购价几乎是全国大豆收购均价的两倍。在这种情况下,大豆产业打品牌,一方面会给当地豆制品产业带来压力,另外也很难提升该地大豆售价。因此,我们最后建议选择更具溢价空间且有更强带动力的红薯产业创牌。

要评估产业的带动能力和就业容量。

过去这些年,我们经常建议选择一些不被“看好”的产业打造品牌,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些产业对当地人创业致富意义重大,且有巨大的就业容量。一些产业虽然有特点,但就业容量和带动能力较小,我们就会建议将其作为“特色产业”,而非当地乡村振兴或促进共同富裕的“主力军”产业。

选择产业还要立足本地优势,依托本地最具优势的特色产业创牌。

因此,开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第一步”就是要选对产业,不能不加选择地将区域内所有产业“打包”创牌,要选择那些重要且必要、有价值且易成功的产业打造品牌。这是我要说的战略选择的第一方面。

其次,重点做哪些事?

虽然人们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是“一揽子工程”,但品牌建设工作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

过去这些年,农本咨询为全国100多个地区提供了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战略规划。我们的原则是“急产业之所急,做企业不能做”。

“急产业之所急”,是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要做“重要的事”。

农业发展中,品种、技术、市场等环节,理论上“一个都不能少”。但只要认真研究,你就会发现这些“必不可少”的具体状况各异,解决问题的迫切性不尽相同。因此,开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就要充分研究产业,对产业面临的问题做出精准判断,选择影响产业发展的关键事项采取应对措施。比如老产区的新品种引进,标准混乱地区的标准化实施,又或是那些产品独特,但缺乏知名度的地区,则需快速打响产品知名度、提高市场认知度。这些就是当地产业“最重要的事”。

因此,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必须因地制宜,不能按照一个模板或套路复制。只有在深入研究产业的基础上,对问题进行甄别,并且按照轻重缓急进行计划,才能确保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有序推进。

“做企业不能做”,是指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要做“该做的事”。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是政府、企业、农民乃至商业平台或消费者共同参与的事,大家各有职责和分工。其中,作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主要推动者,政府或产业管理部门主要发挥着“组织者”和“指挥者”的作用。属于政府应该做的事,政府不能缺位。属于企业的职责,政府不要包办。同理,企业、合作社等作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使用者,也是品牌建设的受益者,应该发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中主力军的作用,确保品牌建设的落地和执行。

理解了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战略性”,有助于我们在纷繁复杂的现象中,抓住主要矛盾,在关键点上做文章,提高创牌成效,确保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成功。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系统性”和“战略性”是有机的统一。系统性确保品牌建设工作的完整,使品牌建设系统深入。战略性确保品牌建设工作有重点,在关键点上突破,使品牌建设事半功倍。这是我从事农业品牌建设实践15年的深刻认识,也是农本咨询开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战略规划的方法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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