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上市被否,红星美羚状告深交所!

默认 2022-07-09 16:16 
摘要:

红星美羚请求法院判令撤销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关于终止对陕西红星美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2〕125 号),深交所公布的终止对红星美羚上市审核的决定,核心问题还是深交所问询了三年的问题之一即2018年12月发生的1400万元供应商借款,深交所认为发行人未能对该事项进行充分准确披露并说明其合理性。

据知情人消息,红星美羚已于7月5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陕西红星美羚乳业有限公司诉深圳证券交易所一案立案审核结果,深圳中院对本案审查通过。红星美羚请求法院判令撤销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关于终止对陕西红星美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2〕125 号),并恢复对红星美羚的上市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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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6日,深交所公布的终止对红星美羚上市审核的决定,核心问题还是深交所问询了三年的问题之一即2018年12月发生的1400万元供应商借款,深交所认为发行人未能对该事项进行充分准确披露并说明其合理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据此作出对其终止审核的决定。

红星美羚被称为“上市钉子户”,公司自2019年6月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材料到后面的平移至深交所,至2022年5月深交所发文终止对红星美羚IPO审核,整整三年的时间。期间经历了证监会核准制审核、深交所注册制审核,预审员经历6位、审核处长(组长)级经历4位、现场检查人员历经2拨,进行了纤悉无遗的审查、披露,保荐机构、会计师、律师对上市委提出的问题进行多轮回复,但最终也没能改变深交所的决定。

IPO被否后,红星美羚召开发布会,向股东作出情况说明,阐述了上市过程、提出困惑、再次对上市委的问题进行回复、对媒体的质疑进行了说明,也对深交所的审核制度提出了质疑。

红星美羚认为深交所终止审核的理由毫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关于供应商借款,保荐人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甩锅式”的核查,最终核查到了消费者,确认完成了商品的真实销售,排除了资金体外循环或虚增收入的可能。同时,根据IPO上市三年报告期的规定,2018年的供应商借款已经被排除在报告期外,深交所以报告期以外的事项否了公司的上市申请,红星美羚满腹委屈。

因为退市起诉交易所或证监会的上市公司倒是不少,但因为上市被否起诉交易所的案子却很罕见,红星美羚敢于公开叫板深交所并诉至法院,也充分说明其坚信自身业务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没有问题,完全符合上市条件。随着诉讼的进展,将会有更多的证据呈现出来,到底是权力机关的违法违规乱作为,还是上市失败后的发泄情绪“博眼球”,对于法院的判决我们拭目以待。

来源:法律人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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