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零售必须要懂得一些“潜规则“,比如进场费、条码费、年节费等。有些已经取消,有些却依然存在。
商品进入卖场,如商超、酒楼、医院、药店,供货商要缴纳名目繁多的费用,如宣传费、陈列费、促销管理费、开瓶费、处方费等,这里统称为“进场费”。
各个超市(含大卖场)向供货商收取的进场费,有合同内和合同外两种。合同内收费主要为上架费、月返费、广告费、促销费、年节费、毛利补差等,通过合同形式表现出来。而合同外收费往往由合同内的收费项目“衍生”出来,如所谓的条码费、端头费,促销活动中的条幅、花篮、空飘、地贴、墙贴、灯箱、DM特别广告、人员管理等费用。
堆头费是商超经销商为供应商的产品进行堆头摆放的费用,一般是在供应商的产品卖出后给予部分或全部退还,对供应商来说是一种拉动的资金补贴。一般来说,产品进入超市必须用堆头吸引消费者购买,如果没有堆头很难打开市场。
节庆费是商超经销商在重要节日期间为供应商提供的一种费用,一般以节庆前后一周或十天为期限,费用以销售额的百分比计算,一般在1%至3%之间。
进场费是每个供应商进场时候必须交的,金额跟你供应的品牌、单品数量、类别有关,一般是我们大卖场进场费2000-10000之间。 清场之后这些费用是不归还的。 这钱属于开门砖类的,有去无回,但是必须要交。
超市卖企业的产品,就要在自己的数据库里输入该产品的条码及商品信息,这样顾客买了商品结帐时才能扫出商品名称、价格等信息,于是超市以此为由按商品种类收企业的费用,即条码费,这个费用国家是明令禁止的。因此有些超市改叫信息处理费。
比如,产品进入各大超市不但要进场交纳合同返利、合同续签费、新店开张费、促销员管理费等等“卖身合同”,还要在经营中承担税费、配送费、仓储费、促销折让费、堆头费、海报费、促销员、业务员、理货员等等这些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