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村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支持基层创新创造,结合实际,循序渐进,用“小积分”解决“大问题”。目前一些乡镇、村为解决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以及一些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乡村治理难事,引入了积分制,取得了良好效果,数字乡村积分制管理创造出乡村治理新成就。

安徽金寨县“6 +X”评议模式,“小积分”见大成效
安徽省金寨县创新乡村治理新方式,结合实际,不断改革探索,通过实行“6 +X”评议模式,设立“红黑榜”制度,设立以积分兑换商品的“振风超市”,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目前,全县已建成振风超市174家,开展文明新风评比5400多次,发放积分券价值2170多万元,得到农民群众一致认可,起到了花小钱办大事的效果。
江西新余市“晓康驿站”用积分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
2018年11月,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钤山镇下田村创建了该市第一个“小康驿站”,后改名为“晓康驿站”并在全市推广。“晓康驿站”以村为单位设立,主要围绕贫困户在产业就业、乡风文明、家庭美德、工作配合等方面的表现每月进行一次评分,贫困户凭积分到驿站兑换相应物品或现金。晓康驿站改变了过去干部“钱物送上门”、一些贫困户“ 在家等靠要” 的“保姆式扶贫”的局面,通过努力挣积分,激发贫困群众脱贫的内生动力,实现物质帮扶与精神帮扶的融合,探索乡村治理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的新路径。
实践证明,积分制可以针对性地解决基层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符合农村社会实际,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操作性,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具体来说,有以下3个方面的作用:
一是突显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积分制将各类村级事务和农民行为量化,推动了乡村治理由“村事”变“家事”,奖励和惩戒与积分结果挂钩,转变了农民群众参与的心理,增强了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人翁意识,增加了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活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是“三治融合”发展的体现。村民广泛参与是积分制的基础,发挥了村民自治作用;将互助互爱、移风易俗、勤劳致富、好人好事、良好家风、公益活动等纳入积分管理,为行为规范立标尺、让新风良俗加分值,“存进去的是美德,取出来的是荣誉”,这都是德治重要内容;鼓励村民议事会、法律服务团、道德评议团等监督评议,将法治的理念融进治理过程。而且实践结果显示,运行效果好的积分制都充分体现了自治、德治和法治的有机结合,将各种治理方式融入积分制,让乡村事务管理更加高效,为“三治”结合提供了很好的载体。
三是提高乡村治理效能。积分制把纷繁复杂的村级事务标准化、具象化,解决了乡村治理工作“没依据、没抓手、没人听”的问题,并且将村级事务与村民利益紧密联系起来,让乡村治理由“任务命令”转为“激励引导”,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形成了共同目标,节约了管理成本,提升了治理效能。
进入新时代以来,群众需求的变化导致了群众工作方式的变化,基层社会治理也不断迎来新的挑战。“积分制”这一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推进了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创新与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已经成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最有活力的机制之一,助推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