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迪乳业收到了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注函》。针对“公司控股股东科迪集团被申请破产重整事项已获得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事,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要求科迪乳业对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在 1 月 8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1 月 8 日,科迪乳业发布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本次《关注函》涉及内容较多,回复工作尚未完成,为扎实做好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于近期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
根据公告,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要求科迪乳业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下:
1、请补充披露科迪集团目前财务和经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资产、负债、业务开展状态等。
2、根据你公司此前披露的自查公告,科迪集团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占用余额为 18.65 亿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对被占用资金的清收进展、下一步的清收计划,以及科迪集团破产重整对偿还占用资金的影响,科迪集团是否存在逃废债务、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3、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2020 年末尾,科迪乳业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科迪集团转发的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债权人魏均平以科迪集团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提交了破产重整申请书。
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表示,根据科迪集团的资产状况、技术工艺、生产销售、行业前景等因素,基本能够认定科迪集团具备重整价值以及拯救可能性,科迪集团获得重整成功具有一定可行性。
科迪乳业对此表示,科迪集团破产重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科迪集团如果成功实施破产重整,将有利于改善控股股东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为科迪集团引入战略投资者,也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控股股东的破产重整申请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公司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归还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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