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啤酒(600132,股吧)(600132.SH)1 月 15日公布,公司今日收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一中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0)渝01民初988号之二)等文件,根据重庆嘉威啤酒有限公司(“重庆嘉威”)向重庆市一中院提出的诉讼中财产保全申请,重庆市一中院对公司名下价值48915万元人民币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同时,重庆市一中院对重庆嘉威的担保人重庆钰鑫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钢化路525号“钰鑫.九宫汇”63套商业用房和182个车位进行查封,查封期三年。
此次财产保全涉及的诉讼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披露的《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3)。
公司此次被查封的商标包括上市公司持有的“山城”系列注册商标共15个,“重庆”系列注册商标共88个。查封期限为三年(2021.1.4–2024.1.3)。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12日、2020年12月3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商标被查封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及商标解除查封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和《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诉讼进展的公告》。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共计3个,累计被冻结账户内余额为184,211,939.27元。
此次商标被查封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继续使用该等商标。前述账户冻结亦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和正常的管理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