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年诉争,“奔富酒园”被判无效,在中国以及澳洲两大市场,富邑葡萄酒集团均获得了胜利。
富邑葡萄酒集团(TWE)今日宣布赢得知识产权诉讼案。公司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在保护品牌声誉面取得重大胜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的判决,由“山寨”奔富的Rush Rich公司注册的汉字商标“奔富酒园”无效。最高法的判决基于Rush Rich恶意抢注的事实,同时该公司非法注册了包括奔富和宾利在内的大量国际知名奢华品牌的相关商标。
奔富酒庄(Penfolds Winery),成立于1844年,隶属于国际领先葡萄酒巨头富邑集团,“奔富”二字,自从奔富前总代理公司ASC精品酒业将Penfolds的中文背标翻译为“奔富”以来,富邑就一直沿用这个译名。

奔富酒园(Rush Rich),成立于2016年,也在澳洲有注册,隶属于东方明日(晋江)进出口有限公司。短短几年发展迅猛,到2018年春节前,奔富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上市。
有业内人士表示,Rush Rich公司一直在中国抢注“奔富酒园”和“Rush Rich”这两个商标,试图与富邑展开一场商标抢夺战。再加上Rush Rich从澳洲的第三方供货商那里采购瓶装葡萄酒,然后贴上跟原版奔富葡萄酒极其相似的标签。富邑集团认为这侵犯了自己使用Penfolds和奔富商标的权利。
在2018年的2月16日,也就是农历大年初一,富邑TWE宣布向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责“RUSH RICH”在澳大利亚和中国的侵权行为,此案在2019年5月迎来终审。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判定奔富酒园侵权行为成立,富邑集团胜诉。法官称,一直以来,Rush Rich在中国都以澳洲“奔富酒园”的名字进行宣传,导致奔富品牌的真正制造商富邑集团损失了高达80万澳元的国际市场,RUSH RICH公司总计应赔偿富邑集团37.5万澳元的经济损失。
而在这不久之前,富邑集团在中国市场的上诉同样获得了法院支持。2019年4月15日,就富邑诉东方明日和奔富国际关于“奔富酒园”葡萄酒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一案,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在宣传其“奔富酒园”葡萄酒时使用“澳大利亚最著名最大的葡萄酒园”、“澳大利亚红酒的象征”等行为构成虚假宣传。判令被告停止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向富邑集团赔偿60万元,并在媒体公开道歉。

该判决凸显了中国对保护知识产权坚定不移的决心。富邑葡萄酒集团奔富董事总经理汤姆·金(Tom King)表示:“我们拥护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并感谢中国政府对保护奢华品牌所有者权益一如既往的支持。在中国,奔富拥有悠久和令人自豪的历史,从1893年第一瓶奔富葡萄酒被引入上海起,我们一直精心保护和培育奔富品牌,并长期致力于中国市场。同时,我们积极与全球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坚决打击商标侵权行为,让消费者可以放心享用屡获殊荣的优质奔富葡萄酒。”
富邑集团对品牌侵权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政策,此次胜诉是集团在保护旗下全球知名品牌和打击假冒产品方面的最新成果。在以中国和澳大利亚为主的市场历经长达六年的诉讼和执行后,富邑集团终就Rush Rich集团实体不正当利用奔富品牌的行为获得最高法院的判决。
在六年的诉讼过程中,富邑集团赢得了所有案件,包括上文提到的由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审理的侵权案和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不正当竞争案。在这起不正当竞争案中, Rush Rich因使用奔富酒园商标和虚假宣传,被法院判决向富邑集团进行重大赔偿。
富邑集团全球知识产权总监 Anna Olsen 表示:“我们始终高度重视保护富邑集团历史悠久的品牌完整性,使其免受商标仿冒和盗用。未来,我们将继续不遗余力地保护富邑集团旗下的品牌,并在必要时诉诸最高法院。这一案件表明我们坚决的态度,我们不姑息任何企图不正当利用和侵犯富邑旗下品牌的知识产权和品牌声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