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篇文章写于2004年,现在来看,仍不过时。不过文中引用的案例有点过时了。2005年,应南方日报出版社的要求,扩展成一本同名书《老板总是最后知道坏消息》出版。
上述现象,老板有责任。但如果说所有责任都在老板,还真不那么公平。只要是普遍存在的问题,问题根源就在结构。反映在老板身上,只是程度差异而已。可以说,在层级化的官僚组织架构中,这是必然会发生的。
互联网时代,信息可以跨越层级,如果还广泛存在文章中的现象,那么,老板就是责任主体了。我曾经在一个企业提出:只要是坏消息,应该允许信息跨越层级,同时直达所有管理层级。目的就是避免管理层级“贪污”坏消息。
当然,互联网时代的另一个做法也是可取的,就是利益主体小型化,比如海尔的“小微组织”,坏消息就不必层层传递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