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伊利股份发布了《关于境外子公司投资及收购澳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称,公司于12月8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734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对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澳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今年10月27日,伊利股份发布公告,公司将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金港商贸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港”)以协议转让、认购新股并触发全面要约义务的方式收购澳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优”)股权。
金港以每股10.06港元的价格,收购原股东合计持有的5.31亿股澳优股份,约占澳优已发行股份总额的30.89%,购股协议交易总对价为53.40亿港元。此外,澳优以每股10.06港元的价格向金港定向发行9000万股新股,募集资金9.05亿港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