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万元假酒,明知是假,仍要销售,这下彻底完了!

默认 2020-08-22 09:50 
摘要:

从他人处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某高档品牌系列红酒,猪油蒙心 铤而走险销售假冒产品1992年出生的王某,销售真品高档酒,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某高档品牌系列红酒,高价销售给一位顾客假冒注册商标的某高档红酒4.5万元;销售给另一个顾客假冒注册商标的某高档红酒5000多元。王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高档红酒给一位顾客,和真品该品牌的红酒比起来,公安机关在王某经营的酒业公司内。

最近,有媒体曝光一名“90后”男子,从他人处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某高档品牌系列红酒,向消费者进行出售,进而获取高额的利润的事件。据了解事情是这样的:

高额利润“猪油蒙心  铤而走险销售假冒产品
1992年出生的王某,经营一家酒业公司,后又与他人,合伙经营了分公司。在王某的店内,有很多高档白酒和红酒。很多光顾该店的顾客,都觉得该店的酒比较靠谱,价格也很不错,渐渐成为忠实的顾客。
不过,在王某看来,销售真品高档酒,其利润毕竟有限。因为对于消费者来说,选择购买哪家的商品,一般都会货比三家。很多酒在市场上,价格都不会差很多,如果把价加得太高,顾客肯定不会买账。那么,此种情况下,如何才能提高利润,获取更大的收益呢?
2018年初,王某的“机会”来了,他在和一位微信好友聊天时得知,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某高档品牌系列红酒,价格要比真品低很多,这让王某觉得,如果从对方那购进一批红酒,将会获得很大的利润。
2018年3月到10月,8个月的时间里,王某从微信好友处进货,高价销售给一位顾客假冒注册商标的某高档红酒4.5万元;销售给另一个顾客假冒注册商标的某高档红酒5000多元。
在与人合伙开的分公司,王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高档红酒给一位顾客,销售金额为1.4万元。
三次销售的金额,总计6.4万余元,让王某获取到高额的利润。这也让他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东窗事发  违法活动败露
俗话说,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和真品该品牌的红酒比起来,赝品无论在口感上,还是在喝后的感觉上,都有很大的差别。
去年6月,此事最终败露,王某随后被传唤到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在王某经营的酒业公司内,扣押某品牌系列红酒113瓶、扣押6瓶贵州茅台酒,还有一些其他品牌的白酒和红酒;在其分公司内,扣押某品牌系列红酒80瓶。
经鉴定,在王某经营的酒业公司内,扣押的113瓶某品牌系列红酒中,有66瓶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6瓶茅台酒均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
在其分公司内扣押的80瓶某品牌系列红酒中,有49瓶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
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某品牌系列红酒,价值5万元。在大量事实面前,王某不得不承认,自己销售的红酒为赝品。
判刑罚钱  赔了夫人又折兵
触犯法律,一定会受到制裁,王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一定的代价。
与此同时,王某积累下来的信誉,荡然无存,从此以后,很多人不再相信他,这让他的损失巨大。
法院认为,王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以支持。
鉴于其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系坦白,可从轻处罚。
今年6月底,王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
警示:
对于许多烟酒店来说,可能并非主动去卖假酒,可能自己店里的假酒、假烟也是被骗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了假货的流通帮凶。所以,未来的经营中,烟酒店一定要时刻绷紧诚信这个底线,同时,也要擦亮眼睛,看准那些是真哪些是假,不被犯罪分子所利用。
信息整理自大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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