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广告不兑现,法院判酒企支付213根金条!

酒类 2022-01-14 09:05 
摘要:

某酒业公司被判支付213根金条”但当消费者购买该品牌白酒并中奖后”某酒业公司在销售某品牌白酒过程中,新人婚宴上喜中金条》《某品牌白酒里有金条”引爆全国抢购热潮》《喝某品牌白酒中金条成了大新闻 数十万人都兴奋啦》等新闻报道出现,的促销广告却遭到了法院处罚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看到超市正在热销的某品牌绵柔型白酒打出了”王某玲和颜某章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请求法院判令某酒业公司向王某玲、颜某章交付中奖金条。

消费者以为“天上掉馅饼”,到手才发现是“假馅饼”?

近日,多家媒体集中发布一则以《“喝酒中金条”的促销广告不兑现?某酒业公司被判支付213根金条!》为题的报道。

根据报道内容,某品牌白酒以“喝酒中金条”为广告内容进行宣传,但当消费者购买该品牌白酒并中奖后,经销商却拒绝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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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白酒中金条”骗人的宣传?

 据悉,自2010年起,某酒业公司在销售某品牌白酒过程中,为增加销量,推出某品牌白酒绵柔系列酒“酒里有金条”的有奖销售活动,购买者刮开瓶身奖券刮奖区显示有“千足金条壹根”即代表中得金条。

2010年和2016年,网上有题为《某品牌白酒里“喝”出金条,新人婚宴上喜中金条》《某品牌白酒里有金条,引爆全国抢购热潮》《喝某品牌白酒中金条成了大新闻 数十万人都兴奋啦》等新闻报道出现。

然而,这样一则“喝白酒中金条”的促销广告却遭到了法院处罚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看到超市正在热销的某品牌绵柔型白酒打出了“喝酒中金条”的促销广告,家住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沙河镇的王某玲和颜某章分别购买了多箱。 

刮开瓶身刮奖区后,王某玲和颜某章都有种“天上掉馅饼”的感觉:王某玲购买的酒中,72瓶有“千足金条壹根”的提示,颜某章收获更丰——有141瓶酒中奖。然而,当他们找到经销商要求兑奖的时候却遭到了拒绝。

兑奖被拒绝后,王某玲和颜某章将位于四川省邛崃市的该品牌白酒的生产厂家某酒业公司起诉至邛崃市法院,要求兑现有奖销售的承诺。

庭审中,王某玲和颜某章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请求法院判令某酒业公司向王某玲、颜某章交付中奖金条,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公证费、评估费等。 

某酒业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辩称,王某玲、颜某章二人与某酒业公司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双方既未签订形式上的买卖合同,也未建立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

邛崃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后,于近日依法判决某酒业公司分别向王某玲、颜某章支付0.12克的金条72根和141根。  

法院认为,王某玲、颜某章从经销商手中购买某酒业公司生产的某品牌绵柔型白酒,因产品本身附有中奖机会,双方的法律关系并不会因为产品的交付而终止,消费者在获得奖券之后,又产生了射幸合同,即有奖销售合同不仅是买卖合同关系,而是一个混同的合同关系。

虽然王某玲、颜某章和某酒业公司不存在直接的关系,但某某福星酒业是某酒业公司的经销商,对于是否设奖销售,某酒业公司具有控制权。

在王某玲、颜某章拨打兑奖电话无法兑奖时,找某酒业公司兑奖,有利于规范生产销售行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促销广告不兑现,法院判酒企支付213根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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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促销不稀奇,鲜有出错!

据业内人士介绍,白酒品牌的宣传广告中,“有奖促销”是一种极为普遍的宣传方式,能够切实让消费者感觉到“可以买到便宜”,进而提升品牌销量。

例如:《国内新锐白酒品牌谷小酒再推新品,这次竟然还送金条!》《喝郎牌特曲抽金条!华少邀您一起赢「金」喜大礼和好声音决赛门票》《连续122天抽价值49999元金条,水井坊打的什么牌?》《山东博兴消费者喝酒喝出金条 金六福酒现场颁发金条大奖》《买酒送金条!“洋河开瓶礼,金牛送福气”活动开启福气新年》等等。

从以上宣传报道可知,从全国名酒洋河,到区域头部白酒、新锐白酒品牌等等,均有采用“有奖促销”的方式,甚至是直接用了与上述案件中相同的广告促销语“买白酒送金条”。

而从多方面的反馈来看,正如上述业内人士所说,鲜有出错。网络上,消费者状告经销商、厂家不兑现中奖承诺的信息极少。

业内专家认为,“品牌为王”时代,品牌信誉、企业信誉的重要程度已经被提升到空前的高度,消费者中奖不能得到兑现的事,不敢说没有,却一定属于“意外事件”,错误可能出现在厂家与经销商的交接方面、活动的宣传介绍方面等等。 

当然,此次事件也提醒了所有的白酒厂家,一定要谨慎对待“有奖促销”活动。   

编辑:余小梅

来源:卖酒狼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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