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中级人民法院,对黑龙江省富裕老窖酒业有限公司诉黑龙江省富裕福星酒业有限公司 “富裕”白酒商标侵权纠纷系列案合并开庭审理。
原告黑龙江省富裕老窖酒业有限公司系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富裕” 等系列商标的权利人,向黑龙江省富裕福星酒业有限公司被告主张权利,认为被告在其经营过程中,销售印有“富裕”及“富裕老窖龙型印章图案”字样的商品并将“富裕”字作为商品名称并突出使用,该商品标识中突出使用的图文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该产品误导消费者认为其是原告生产或与原告有关联关系,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及合理开支。
黑龙江省富裕县地处松嫩平原,这里盛产美酒,一些不法商贩为追求高额利润,动起了歪门邪道的点子,搞起了傍名牌、制假、售假等违法经营行为,通过采购包装机械、基酒、裸酒瓶、包装材料非法包装假冒侵权白酒,致使市场上出现高仿品牌的“富裕老窖”假冒侵权白酒,让消费者真假难辩,花了钱却没喝到真正的名牌白酒。不仅侵害了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白酒市场秩序,而且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据此,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判决被告黑龙江省富裕福星酒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并销毁侵害原告黑龙江省富裕老窖酒业有限公司“富裕”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并赔偿原告黑龙江省富裕老窖酒业有限公司经济损失75万元。

法院判决书(部分展示)
在中国酒业复兴之际,个别酒企无视市场规则,走起了模仿、山寨等“捷径”,不仅伤害了产品的品牌形象,更扰乱了市场秩序。此次“富裕”的商标维权战是对白酒市场的提振,对于“富裕老窖”品牌本身和消费者来说更是不言而喻的好消息。
国家在保护知识产权,企业也要重视知识产权。先贤奋斗,不容玷污;知识产权,不容侵犯。富裕老窖建厂105周年以来,一直在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与时俱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在决胜市场未来。在此富裕老窖吁请:老酒更多酒更好,请认准富裕老窖。
富裕老窖,105年持续为中国酿造一瓶好酒(1915-2020)









(一)购买富裕老窖请认准企业名称:黑龙江省富裕老窖酒业有限公司
下图以富裕老窖东方巨龙(黄金版)为例:

(二)购买富裕老窖请认准“富裕老窖”(标准字体)注册商标

下图以富裕老窖东方巨龙(黄金版)为例:

(三)购买富裕老窖请认准“桂花”牌注册商标

下图以富裕老窖东方巨龙(黄金版)为例:

(四)购买富裕老窖请认准富裕老酒酒业企业logo(龙型印章图案)注册商标

下图以富裕老窖东方龙酒壹號为例:

黑龙江省富裕老窖酒业有限公司(部分)产品展示
富裕老窖龙酒系列
部分展示
东方巨龙(黄金版)——52%VOL

东方巨龙——43%VOL

龙酒壹號——42%VOL

富裕老窖部优系列
部分展示
富裕老窖42度部优十年

富裕老窖42度部优五年

富裕老窖42度部优

富裕老窖52度部优

富裕老窖酿酒大师系列
部分展示
富裕老窖酿酒大师(黑瓶装)

富裕老窖酿酒大师(红瓶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