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
3.8元/kg-4.0元/kg
吉林省2023年二季度生鲜乳交易参考价的公告
依据生鲜乳生产成本调查情况,根据当前乳品市场供求形势,经过奶农和乳企协商,确定2023年二季度生鲜乳交易参考价为3.8元/kg-4.0元/kg,对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GB19301-2010)的生鲜乳,乳企做到应收尽收,生鲜乳购销双方应以交易参考价为基础,按照以质论价、优质优价原则,协商确定生鲜乳实际交易价格。
吉林省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
2023年6月16日
来源:吉林省奶业发展协会
经自治区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商定2023年全区第二季度生鲜乳交易参考价为3.85元/公斤,交易参考最低价为3.70元/公斤。
本公告交易参考价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生鲜乳购销双方参照上述价格,按照质价相符、以质论价、优质优价的原则协商确定生鲜乳实际收购价格。同时,乳品加工企业要及时续签购销合同,做到应收尽收,不拒收、不限收。

来源:内蒙古奶业协会
鉴于当前奶业生产形势,为确保养殖企业生鲜乳交售不断档,加工企业维持生产不停产,经山东省畜牧协会奶业分会测算,并征求山东省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全体委员意见,确定2023年第二季度全省生鲜乳交易参考价为3.75元/公斤—4.00元/公斤的区间价格,乳企做到应收尽收,如期续签收购合同,并在后期根据困难缓解情况适当补偿差价。执行期限2023年4月1日至6月30日。
生鲜乳是指达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GB19301-2010)标准的生鲜乳(即蛋白质含量2.8%、脂肪含量3.1%、菌落总数200万以下的生鲜乳)。
生鲜乳生产、收购双方应以交易参考价为基础,按照质价相符、按质论价、优质优价原则,协商确定生鲜乳实际收购价格。
特此公告。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3年4月1日
来源: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网站
4月6日下午,河南省奶业协会在郑州组织召开了“河南省第二季度生鲜乳购销市场对接座谈会”。会议分析研判了当前奶业市场现状和发展形势,通报了全国奶业主产区和我省1-2月份生鲜乳交易价格,公布了近期我省部分具有代表性的牧场公斤奶生产成本为3.95元。经与会代表充分协商,结合当前市场实际情况,确定2023年第二季度河南省生鲜牛乳收购指导价为3.80—4.20元/公斤的区间价格。鼓励优质优价(已签定过交易价格的遵照原合同执行)。
当前奶业生产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收购企业要做到应收尽收不限量,确保收购价格不低于最低区间价格。具体价格执行情况将根据《河南省生鲜乳收购价格公示制度》(豫奶协﹝2019﹞3号)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2023年4月10日
来源:河南奶业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监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生鲜乳购销价格管理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10〕31号)文件要求,省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通过测算及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确定2023年第二季度机械化榨乳的生鲜乳交易参考价格执行中准价格4.05元/公斤,最低不低于3.90元/公斤,此价格为乳品企业结算到奶农的价格。
来源:黑龙江省奶业协会公众号
鉴于当前全国奶源的供过于求,造成乳企大面积喷粉及资金压力,乳制品消费市场也未好转的实际情况。经上海奶业行业协会召集市奶农代表与光明乳业代表三方充分讨论协商,一致同意上海地区二季度生鲜乳收购结算价在原有基础上下浮0.1元/公斤(此前,上海已公布2023年上半年生鲜乳收购基础价为4.10元/公斤),原有的收购基础价、优质优价、分级奖励、乳脂率、乳蛋白率封顶、两病检测和原牧场分级奖励标准与奶价挂钩等方案均保持不变。本次生鲜乳收购结算价调整执行期从2023年4月1日~2023年6月30日。

来源:长三角奶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