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力特总经理陈双英辞职,李强先生接任

默认 2024-04-26 14:10 
摘要:

伊力特发布公告,陈双英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李强为公司总经理,并提名为公司董事;陈双英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了重要贡献;李强先生符合担任总经理的要求;公司提名李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月26日,伊力特发布了关于《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陈双英辞职及聘任李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提名为公司董事的公告》。

公告内容如下: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会发出召开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李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提名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01

陈双英辞去公司总经理、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双英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陈双英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陈双英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职,带领公司经营团队坚定不移地推动公司战略落地,为公司增强经营发展质量、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陈双英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付出的辛勤努力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双英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陈双英先生仍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承诺。

02

聘任总经理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党委考核、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李强先生的任职资格、工作履历符合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要求。李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03

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因公司董事陈双英先生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鉴于此,经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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