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业绩稳定,收入主要来自江西市场
阳光乳业前身为“公私合营南昌市奶牛场”,成立于1956年。经过多年发展,阳光乳业已成为一家集乳制品、乳饮料的研发、生产、奶畜养殖、科研开发和市场销售于一体的专业化乳制品企业。



但是,由于该模式对冷链运输的要求较高,且地域属性较强,目前阳光乳业的产品主要销售江西市场,来自该区域的收入占比达90%以上,其中55%左右来自南昌。近年来,阳光乳业加大力度拓展省外市场,目前产品已推广至湖南、安徽等周边省市。

02
募集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进一步扩大产能
招股说明书显示,阳光乳业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7070.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募集资金均应用于主营业务,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江西基地乳制品扩建及检测研发升级项目、安徽基地乳制品二期建设项目、营销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


延伸阅读:
阳光乳业过会,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为: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
(1)经销商以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为主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2)同一区域经销商的销售价格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如存在,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3)经销模式收入占比及低温乳品收入占比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特性与发展趋势;
(4)经销业务毛利率接近甚至高于直销业务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
(5)“送奶上户”模式的竞争优势及可持续性;
(6)市内经销商是否实质为发行人销售人员,是否形成控制;相应内控措施如何保证向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真实性。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
(1)发行人主要原料(生鲜乳)供应市场的发展和竞争情况,生鲜乳采购均价较大幅度高于市场均价的原因;
(2)发行人第一大供应商变动的原因,发行人是否具备稳定的生鲜乳供应渠道;
(3)销售费用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能否保证冷链运输网络的高效运行。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
(1)产量和产能利用率下滑的原因,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发展能力;
(2)相关募投项目在人才、技术、设备等方面的实施准备是否充分;在现有产能利用率不高且逐年下滑的情况下,大幅增加产能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