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深圳海关接到一起跨境电商平台走私线索通报,该关缉私部门第一时间开展摸查,经过两个多月的侦查摸排和调查取证,基本摸清了犯罪团伙的走私流程,一举打掉通过“网购保税进口”伪报贸易性质方式走私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6名,现场查扣涉嫌葡萄酒、化妆品、奶粉一批,案值超过6亿元。

经查,涉案公司以明显低于进口应缴税款的价格接受境外客户委托,将本应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葡萄酒等货物,通过制作虚假合同、发票等报关单据,以“网购保税进口”方式报关进口,以此来享受“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的利润。
之后,再联系物流公司办理清关手续后运至保税港区仓库,再制作虚假订单、支付单、物流单“三单”将货物化整为零刷单出区回流至深圳、广州、福建等地货主。
近年来,我国为了消除“海淘”、“代购”等各种非正规方式进口行为对海关税收和国内进口市场的消极影响,提出设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贸易方式。该进口方式面对的是终端个人消费者,所以在申报方式、税收方面都给与了极大的便利,即保税进、限额内进口商品免征关税,且增值税与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相比有所下调。

2016年我国发布公告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内的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这一税负水平明显低于以一般贸易进口的商品。
因此有不少进口商企图在跨境进口零售方面做手脚,以此拓展进口业务,以低价格抢占市场份额,从而获取非法利益。刷单走私通常是盗用他人身份信息,将本应以一般贸易进口的货物伪报成跨境零售进口商品。其所涉业务,在本质上不是个人消费,这里面不存在真实的个人消费行为,不存在真实的消费者、身份证号、收件地址等。
走私进境商品不仅会对正常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冲击,售后服务也得不到正规渠道保障,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或消费纠纷,受侵害的往往都是消费者。因此消费者买葡萄酒一定要认准正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