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7 日,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拟认定 2020 年度河北省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的公示》,经申报、论证、审核等环节,故城等 8 家农业科技园区拟被认定为河北省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公示原文如下:

按照《河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冀科农函〔2018〕15 号),省科技厅组织开展了 2020 年度河北省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的申报、论证、审核工作,拟认定河北故城等 8 家农业科技园区为河北省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2020 年 8 月 17 日至 8 月 21 日止。
对公示园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 105 号科技大厦 1138 室
邮政编码:050011
收件人单位: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农村科技处
联系方式:监督评估处 0311-86252318
农村科技处 0311-85881116
附件:2020 年度河北省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拟认定名单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0 年 8 月 17 日
附件:
| 序号 | 园区名称 |
| 1 | 河北故城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
| 2 | 河北深州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
| 3 | 河北永年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
| 4 | 河北邯山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
| 5 | 河北深泽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
| 6 | 河北肃宁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
| 7 | 河北尚义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
| 8 | 河北涞源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

资料图片,图文无关。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园区如何建设
园区建设应坚持新发展理念,制定出台优惠政策,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科技服务业和创新创业政策在园区落地生根;
应积极吸引优势企业和优秀人才入驻园区,着力孵化涉农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推动园区向高端化、集聚化、融合化、绿色化方向发展;
应强化一二三产实质融合,积极推进产城、产镇、产村融合;应着力营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良好环境,打造一批“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平台。
有哪些支持政策
设立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专项,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新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等。各市、县(市、区)应设立本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专项。
对新认定园区,给予 100 万元财政科技经费补助;对验收、评估优秀的园区,给予 100 万元财政科技经费补助;对升级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科技部验收、评估优秀的园区,给予 200 万元财政科技经费补助。
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园区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