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7月16日
小贝大美控股以流动性紧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金华中院提交了预重整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
2025年7月22日
金华中院向小贝大美控股发出《通知书》,同意小贝大美控股的预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金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泽大(金华)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参与预重整工作。
2026年1月23日
小贝大美控股的临时管理人向各债权人发布了《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以非现场表决的方式组织召开小贝大美控股预重整案债权人会议,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
2026年1月30日
小贝大美控股预重整案债权人会议表决期满,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出资人组分别表决通过了《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
2026年2月5日
小贝大美控股发布了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管理人决定采用公开方式招募及遴选意向投资人。
2026年3月17日
小贝大美控股及其预重整管理人与金华臻合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并于次日向金华中院提交了《重整申请书》。
2026年3月23日
金华中院向小贝大美控股发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小贝大美控股重整申请。同日,金华中院出具了《决定书》指定浙江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浙江泽大(金华)律师事务所担任小贝大美控股管理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