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增收无疑是连接脱贫攻坚与全面小康的首要工程,国家一直将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推动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
但是,受国民经济下行与新冠肺炎疫情的双重影响,经济结构性减速或将成为今后一定时间的阶段性趋势,2020年是农民增收遭遇近十年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无论对农业农村发展,还是对扶贫攻坚、全面小康,都势必受到全方位的冲击。
根据调研,在农民增收问题中,最为突出的短板是农民经营性收入总量偏低、尤其是贫困摘帽县的农民经营性收入偏低,最直接挑战是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速下滑,最大的瓶颈是财产性收入,最现实的难题是财政减收下稳定农民转移性收入,总体上呈现经营性收入“三难”瓶颈、工资性收入“三不”挑战、财产性收入“三弱”局限、转移性收入“三多”境况等主要矛盾,不仅使三农工作的形势更加严峻,而且对决胜全面小康带来多重压力。
生产成本降低难、农产品售卖难、产业结构调整难的三“难”瓶颈久拖未破。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小农户经营模式的长期性,导致资源利用粗放,耕地质量不断下降,基础设施投入不足,使水、肥、药及防灾抗灾投入居高不下,而农业生产要素价格与劳动力价格不断上涨,生产成本不断递增,人均土地收益不断递减。尽管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农产品效益得到快速提高,但特色优质产品比重偏低且大多未形成规模优势,也未形成健全的市场服务体系,产销市场信息渠道不畅,运输过程损耗过大,流通成本居高不下,导致一些农产品销地市场供给短缺“买难”,产地大面积滞销“卖难”。同时,产业结构单一的“老大难”问题仍然严重,“大路货”农产品的区域相似度较高而普遍存在同质竞争,低价与“卖难”更加突出。
城镇化带不动、县域经济上不来、农民工出不去三“不”挑战齐头并至。受国民经济下行冲击,城镇化速度明显放缓,县域经济回升普遍动能不足,GDP增速下降必然减少非农就业。如2019年湖南GDP增速比2018年下降0.2个百分点,转移就业农民人数的增速较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农民工资性收入占比下降0.5个百分点。因此,最大的挑战是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速下滑。不仅产业收缩,而且智能化的劳动替代也不断在减少劳动力的需求,农民就业难度不断加大。同时,农村人口老龄化加剧,农村务工人数逐年下降,加上基建、运输、房地产等行业产能过剩投资下滑,农村居民务工收入增幅回落,工资性收入增长难度越来越大。而突如其来的疫情导致企业复工复产延迟,大多数农民工返岗就业受阻而滞留在家,直接影响到今年的农民收入。根据有关资料,湖南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达2000多万人,只要有一半人1个月没有工资收入就1个月损失达400亿元。疫情的后遗症还可能会持续,无疑对农民工资性收入增加带来多重叠加的挑战。
改革红利弱、集体经济发展弱、农民创业动力弱三“弱”局限多重叠加。根据调研,农民收入中不仅财产净收入占比低,而且来源单一,主要为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其他收入来源很小。在湖南省统计局2019年抽样调查中,农民收入来源中仅3.54%靠“集体分红”,3.03%靠“房屋、土地出租”。根本原因是由于农村诸多改革还处于试点探索阶段,尤其是土地制度改革进展比较缓慢,农民土地、房产等没有得到有效激活,加上农村投资回报周期长、创业风险大的先天性局限,不仅导致集体经济发展失去根本支撑,而且导致农民创业的意愿与动力不足,成为农民增收的最大瓶颈。
贫困边缘人口多、政策依赖多、县级财政收不抵支多的三“多”境况压力山大。尽管贫困县已经摘帽,但已脱贫的多数人口仍属于低收入群体,且尚有不少处于贫困边缘的人口,受经济条件、就业环境等因素制约,农村低收入家庭占比大,对政策依赖度高,导致收入增长幅度有限,成为拉低农民收入平均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决战阶段采取强力扶贫措施,财政补贴力度及覆盖面达到历史最高峰,强有力地提高了农民转移性收入份额。随着脱贫攻坚战役收官,各项政策性补贴趋于饱和、速度放缓,部分产业扶贫项目分红到期,转移性收入增速难以再保高位。
长期以来,农民生产积极性主要靠政策因素带动,而不是主要靠生产经营水平提高带动,农民自我“造血”能力明显不足。当下的客观问题是,在县级政府财政收入快速下降的同时实施降税减费,而全面小康战略目标下社会公共支出刚性增长,不少县级财政收不抵支情况严重,不仅大幅增加对农民收入的政策性补贴不太可能,而且在财政减收的情况下稳定农民转移性收入也是最现实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