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锅头酒业标称“皇家贡酒”被罚20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默认 2022-11-29 18:48 
摘要: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主要违法事实显示,当事人生产的“永丰牌”42度北京二锅头(黄龙)白酒、42度北京二锅头(出口型小方瓶)白酒、42度六六大顺北京二锅头白酒、北京二锅头小粮窖42度白酒、北京二锅头经典鸿运50度白酒、北京二锅头经典鸿运46度白酒等多款酒瓶瓶身、酒盒外包装上标注“当事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无连续性、继承性、可追溯的历史记载”

11月28日消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近日,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罚款20万。

主要违法事实显示,当事人生产的“永丰牌”42度北京二锅头(黄龙)白酒、42度北京二锅头(出口型小方瓶)白酒、42度六六大顺北京二锅头白酒、北京二锅头小粮窖42度白酒、北京二锅头经典鸿运50度白酒、北京二锅头经典鸿运46度白酒等多款酒瓶瓶身、酒盒外包装上标注“源自1163皇家贡酒”“源自1163年皇家贡酒”“源自1163年皇宫贡酒”字样,当事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无连续性、继承性、可追溯的历史记载。

上述酒品外包装上标注“源自1163皇家贡酒”“源自1163年皇家贡酒”“源自1163年皇宫贡酒”等字样的描述与实际情况不符,当事人虚假提高了自身美誉度,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利益,误导了消费者。

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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