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终端走访露酒市场,核心是想破解露酒老大劲酒为何增长停滞的问题,顺便也走访了药店、中医馆以及电商上销售的露酒产品,遂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在药店和中医馆及参茸店等终端销售的露酒产品,外表看上去非常像药酒,或者说,看这类露酒产品,我第一想到的就是药,而不是酒。随后我查看了一下生产厂家,发现大多数是药厂出品的,难怪!

比如,广誉远是一家药企,它先是推出了国药准字的龟龄集药酒,然后又推出了蓝帽子的保健酒“远字牌龟龄集酒”,一个是地道的药酒,一个是保健酒。按照企业的逻辑,是药,自然做得像药,包括商标和品类,要符合国家的使用规范;与此同时,这类被称之为“药”的酒,基本只能在药店里销售,因为其它终端是不能销售药和保健品的。
这些企业的初衷是好的,也是没有错的,但从消费对象来说,到药店里卖药酒和保健酒的,基本都是老年人,同时还有可能不是真正的爱酒人士,因为真正爱喝酒的,基本不会选择药酒;剩下的就只能是纯粹为了治病的,但同时偶尔也喝一点的人,厂家或推出各种治病的广告,消费者看到了,产生了试一试的兴趣,然后可能尝试的买一瓶喝喝,那么,这个人数又有多少?
当然,如果像鸿茅药酒一样,用巨额广告开路,当然也会带来一点销量,想当初鸿茅药酒在最高峰的时候一年投入了150亿元猛砸广告,但最终换来的也只有50亿元营收(也有说只有16亿元),最后被一个医生的一篇文章就拉下马来,2022年全年营收只有区区3亿元,用跌入冰点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当然,药企推出的国药准字的药酒或者有蓝帽子的保健酒,把它们当成药品和保健品卖也没错,企业本身也没有把它们当做拳头产品来打,基本都是利用现成的药店渠道,加上自己又是做药的,对治病或者健康的认知先入为主,抱着多一个产品至少也能带来一点营收的初衷,就这样把酒推向了市场,于是,这种不痛不痒的药企露酒,就在市场上不温不火地活着。
因为这些企业先入为主地把露酒当成了药品,于是在口感上,首先突出的是药材感,这类露酒,盖子一打开就是一股浓浓的药味而不是好闻的酒味;其次,为了突出它的药品特征,这类酒的颜色基本都是深色,好让人感知到这酒里具有很多名贵的药材,自然会联想到强大的健康功效,而这就是药企对露酒产品的逻辑认知,事实上它们也是这么做的。
但我今天要讲的是,没有药准字号和没有蓝帽子的露酒产品,很多药厂也几乎都有这类的产品。前一段时间,我在公众号发布了一篇题为《功效,露酒营销的死穴》的文章,因此接到了多个药企的电话和企业考察邀请,在与这些企业的电话和现场交流中我发现,药企对露酒的认知,有固执的先天性“药品”认知概念,这直接导致这些企业推出的露酒产品,带有明显的“药品”烙印。
实际上这是犯了市场的大忌。我对企业老板们说,你推出这个产品的本意,首先应该是能赚到钱吧?其次才是帮助人解决病痛,促进身体的健康!这个主次一定要分清,如果把治病和健康放在第一位,市场赚钱放在第二位,那就会犯下致命的错误,市场打不开,企业的初衷也就无法实现,除非你好事做到底,把具有这么好效果的健康好产品,免费送给消费者,但企业会这么做吗?
所以,我们在商言商,无论企业怎么看这个露酒,首先它必须是“酒”而不是“药”,因为你除了里面多一些药材和食材外,没有任何的药品批文,营销上更无法诉求功效,因为一说就违法;听花酒只是在专卖店里与顾客交流时谈到酒具有的某些健康功效,就被央视记者曝光到了315晚会,而且市场对露酒(食字号产品)的广告监管也会越来越严格,未来绝对不会允许擦边球的现象出现。
如果是“酒”,那我们就必须遵守酒水营销的逻辑:剔除一些主观上的治病健康功效,在物质产品上,要把酒的口感做得好喝一点;产品的外包装要时尚一点高大上一点,至少要与白酒的包装外观保持一致;而在品牌塑造上,要具有文化力量,让消费者在喝你酒的时候,具有某种文化的认同感和价值感,所以,个人建议,千万不要沿用药厂的商标,或者明显带有医药痕迹的商标。
其实,我在10年前就在文章里写过,露酒产品的创新改变有两个,第一是要剔除掉酒中浓浓的药味,增强喝酒的体验感,也就是说,喝酒的时候,消费者完全不知道这是露酒,以为就是普通的白酒;其次是剔除酒中的药材颜色,让露酒像白酒一样的呈现,这样的露酒产品必然会畅销,因为它比传统白酒多了一层健康的力量。

去年我应邀考察茅台集团的露酒企业,它们推出的茅鹿源品牌的露酒产品吓了我一跳,企业生产的鹿尾酒、鹿筋酒和蒲公英酒,酒体呈现方式完全是白酒,酒的口感中也没有丝毫的药味,体现的是醇醇的酱香酒味道,连外包装也沿袭茅台酒的一贯风格,圆形瓷瓶,要不是配料表里有多种药材名,否则,看上去就是一瓶茅台酒。
果然,当我把企业送给我的茅鹿源露酒,分别转送给多位爱酒人士品尝,以获得他们对该酒的客观评价,谁知,他们体验之后赞不绝口,并流露出希望再送几瓶的欲望,而且他们没有感觉这是保健酒,而是当成了真正的“茅台酒”而弥足珍贵。所以我断定,茅鹿源酒一定会畅销市场。由此看来,茅台集团是深知爱酒人士的需求,也知道露酒只是瓶中内容不同,实际上它就是与白酒一样的酒,这就是药企与酒企做露酒的不同。
不是我不看好药企做露酒,而是我最近考察和看到的药企露酒,其外观和口感都是浓浓的药味,有药企竟然让普通的设计公司设计外包装,产品外观一看就是药酒;应该请专业的白酒包装设计公司设计,这样才会淡化药品痕迹。所以我对药企推出的露酒产品的市场前景不看好,因为它们这样做会遇到很多的市场障碍——
第一渠道受限:药企用药品思维做出来的露酒,其产品商标、口感和包装外观一眼就能看出来,而做酒的经销商一看产品就不会有兴趣,因为他知道,即便把这样的产品摆上货架,也不会有人买或者很少有人买。经销商选产品的首要条件就是品牌必须要有知名度,产品必须要畅销,否则,你承诺再多的利润,经销商也没感觉。所以,这类企业的产品,在渠道拓展上就会遇到层层障碍。
主流酒水渠道进入不了,那么,这类产品只能大商超、电商、会销、微商、直播带货或干脆做直销。大商超费用高有门槛,估计不是企业的选择,剩下的就只能是直销或互联网了,但这两个做法,是永远建立不了品牌力量的,这种游击队的做法,最多也只会带来一点点可怜的销量,而这与企业对市场的野心就南辕北辙了。
第二团队受限:药企的露酒产品营销,自然也会自觉不自居地遵循药品销售的逻辑,它们可能会从原有的药品销售队伍中抽调一部分骨干,成立露酒营销队伍。但无论你承认不承认,露酒的性质其实已经从药品转变为快消品了,做药品的营销人员能理解快消品营销的精髓吗?能搞定比猴还精明的快消品经销商吗?显然,这是企业会遇到的第二个难题。
当然,有的企业也会遵循快消品的逻辑,会通过招聘组建有快消经验的销售队伍,这样虽然不难,但是问题来了,一群在快消行业能征善战的销售干将,看到像药品一样的露酒产品,还有没有强大的必胜信心?这就是一个问号了,这就好比让炮兵当工兵使用,让步兵使用大炮战斗,其效果绝对会锐减。问题是,药企真的会有这样开放的思维吗?如果有,为啥会把露酒做成了药?
第三营销受限:药企的露酒营销,首当其冲就是功效诉求,而这明显违法,所以不可取。那么,擦边球是第二选择,比如使用药品痕迹的商标和健康功效烙印的品类,以达到让产品自己体现宣传上不能说的健康“功效”,但这样做,对于一家正规的企业来说是非常危险的,首先就是销量起不来,因为这种看上去很像药品的露酒产品很难吸引消费者;前面说了,快消的酒水渠道,消费者都是为了喝酒才买酒,而不是为了健康,为了健康不如直接戒酒不喝。
如果企业不解决这个问题,那么即便企业有钱投入广告,那也会遭遇广告中到底说什么的难题,当然,这个难题广告公司或者定位公司或者会帮助解决,但绝对不会诉求功效;而企业如果不投入广告,那么这种酒的市场销量哪里来?渠道商又凭什么跟你合作?显然,这又无法实现企业对露酒市场的野心。
第四品牌受限:前面说了,药企做露酒品牌(其实不光药企,大部分露酒企业也一样),其使用的商标,要么是沿用药品商标,要么企业花钱从网上购买商标,而这些商标基本都是体现药品和健康功效的,比如山西某药企的露酒商标,就使用了“五和医养堂”商标,这哪里有一丝一毫与“酒”有关系呀?而且,用这个古色古香的商标,很难建立品牌认知更难塑造品牌文化,未来品牌与消费者沟通都难以达成,感觉上就是一个中医馆。
企业无论做什么行业,都希望自己的商标能够成为响当当的强势品牌,那么,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对商标的选择必须要慎之又慎,因为你今天的选择,要为品牌的未来承担责任。品牌在法律归属上是企业的商标,但在精神层面完全属于消费者的,所以品牌的名称必须要与消费者有关系,而不是与健康功效有关系。
所以,我才做出如此判断:药企做的露酒,产品基本不会畅销,品牌更难以建立,大部分企业在市场上碰得头破血流之后才会幡然醒悟。当然,我写这篇文章的本意,就是希望药企做露酒,彻底改变药品思维,而是要用白酒思维做健康露酒,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企业的营收梦和品牌梦,否则,企业只能梦碎市场。
作者沈坤:创新营销策划人,60后营销老匠,深圳双剑破局营销策划机构和深圳沈坤营销策划机构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