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在发布会上公布《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3月1日起施行。

随着《条例》的出现,贵州省出台的酱香白酒产业规范发展意见和产区保护规划的主要内容将上升到地方性法规的层面,以法之名护航全国重要的白酒生产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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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六章、51条”的《条例》
据悉,《条例》分为六章,共51条,提出构建五方面制度,以此促进酱香型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
构建“源头控制”的预防制度,促进酱香型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
《条例》明确要求在制定规划内容中重点突出赤水河流域产业保护有关内容,通过建立省级指导、市级统筹、县级负责的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产区保护规划责任落实体系,做好产区的分区保护和分类治理。
在建设项目审批中设置产业准入与环保准入的“双重准入”规定,在生态承载力允许的范围内优先发展优质企业。对新建、改建、扩建等提出更严格的要求,“三建”项目需要在区域环境承载力限度内批准建设。

构建“永续发展”的指导制度,确保生产环境高水平保护。
《条例》明确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以财政转移支付的办法对赤水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上游的水源涵养地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予以补偿,建立纵横结合的综合补偿制度。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制度,要求划定赤水河干流、支流及主要溪沟的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明确建立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构建“有机绿色”的供应制度,促进生产资料可持续供给。
《条例》明确水生态流量控制制度,通过对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产区水资源的统一调配,合理利用水资源,统筹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产区水资源合理配置、统一调度和高效利用,加强生态流量管控,为优质酱香型白酒生产提供源源不断的优质水资源。加强原料种植基地建设,鼓励酱香型白酒企业采取订单种植、规模种植、有机种植等方式推动原辅材料产业可持续发展。明确窖泥窖石分区管控制度,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开展酱香型白酒生产所需窖泥、窖石等用料资源的开采规划和管理工作。
构建“微生物群”的保护制度,保障菌落菌种适宜的环境。
《条例》明确支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及高等院校开展酿造环境生态结构、酿造微生物结构、酒体风味结构等内在机理研究,加强活性物质、理化指标、质量谱系、酒体风味等智能识别和数据分析应用,建立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微生物菌种资源库。明确要求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赤水河流域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本行政区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预警、清除等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在赤水河流域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构建“质量管控”的监督制度,确保酱香型白酒产品品质。
《条例》明确建立酱香型白酒清洁生产以及污染物排放等标准体系、企业信用监督管理体系,依法公开企业相应信息,严惩企业失信行为。明确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开展酱香型白酒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匠、技术人才等的认定、管理、培养,规范酱香型白酒生产技术和文化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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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环境保护
贵州酱酒更有品质保障
众所周知,河流、地下水、土壤、森林……它们就像人体的血管和肌肉,都是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上,如果不从流域整体性和生态完整性出发,就很难做到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此外,在治理污染上,如果丢掉了系统性,就有让污染留存更长时间、延续更广空间的可能性。
因此,《条例》可以被看做是对山水林田湖草沙的系统性保护,有利于巩固提升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原产地和主产区优势。
一方面,《条例》诠释了生态环境是白酒产业发展关键要素,有利于酱香型白酒原产地生产、存续、发展的相关物质和非物质要素的保护和传承,有利于持续做大酱香型白酒主产区规模、巩固提升产区品牌影响力。

另一方面,《条例》对茅台酒地理标志区、茅台镇传统优势产区、仁怀集聚区、习水集聚区以及赤水河流域其他适宜酱香型白酒酿造的区域实行最严格的空间管控及保护,明确保护目标、识别保护范围、优化产区布局、细化保护措施,这从源头上、从本质上保护了酱香型白酒酿造的环境安全,保护了酱香型白酒的品质基础,更有利于酱香白酒产业规范和高质量发展。
《条例》明确,优化酱香型白酒产业结构和布局,对产区规划建设、产业布局、产业链配套、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等进行引导和规范,实现各类生产要素紧密互联互通、高效协同运作,推动产业向内涵式、集约化、绿色化、生态化高质量发展。
作者:卖酒狼团队